住房和城鄉建設部:實行超高層建筑決策責任終身制發表時間:2021-09-15 17:22 9月10日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官網公布《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,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2021年9月23日前。 《征求意見稿》提出,從嚴控制建筑高度。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人口以下城市嚴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 《征求意見稿》還提出,實行超高層建筑決策責任終身制。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應按照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3號),作為重大公共建設項目報城市黨委政府審定,實行責任終身追究。 強化公共投資管理。各地應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有關規定,一般不得批準使用公共資金投資建設超高層建筑,嚴格控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,嚴格控制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。 據介紹,我國超高層建筑的建設使用,在集約利用土地資源、推動建筑工程技術進步、促進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。但近年來,一些城市攀比建設超高層建筑,盲目追求高度第一、形式奇特,脫離實際需求,抬高了成本投入、加劇了能源消耗、也加大了安全管理難度。
根據《征求意見稿》,各地相關部門審批80米以上住宅建筑、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建設項目時,應送當地消防救援機構征求意見,以確保當地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。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城市確需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的,應報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查,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。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城市確需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的,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結合抗震、消防等專題嚴格論證審查,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復核。 《征求意見稿》還要求,合理確定建筑布局。不在對歷史文化街區、歷史地段、世界文化遺產及重要文物保護單位有影響的地方新建高層建筑,不在老城舊城的開發強度較高、人口密集、交通擁堵地段,新建超高層建筑。要深化細化評估論證。強化超高層建筑人員疏散和應急處置預案評估,超高層建筑防災避難場地應集中就近布置,人均面積不低于1.5平方米。加強超高層建筑節能管理,標準層平面利用率不得低于80%,綠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3星級標準。 對于既有超高層建筑,《征求意見稿》提出了全面排查安全隱患、系統推進隱患整治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、完善運行管理機制等舉措。 文件原文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《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
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,統籌發展與安全,轉變城市開發建設方式,科學規劃建設管理超高層建筑,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,我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起草了《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有關單位和公眾可于2021年9月23日前,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:
電子郵箱:zhxj@mohurd.gov.cn,郵件主題請注明“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公開征求意見”。
通信地址: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(郵編100835),并請在信封上注明“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公開征求意見”字樣。
傳真:010-58933437
附件: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(征求意見稿)
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1年9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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